丁堰小学教职工安全防范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
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在校安全防范工作,杜绝隐患责任事故的发生,确保师生和学校生命财产安全,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,学校和各教职工签订2019年度安全防范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。
一、丁堰小学师生安全防范工作目标责任:
l、责任书由学校负责人与教职工签署,其目的是明确责任,相互督促,共同做好师生安全防范工作。
2、教职工应认真学习教育部拟订的《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》中各岗位的要求和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的职责,并做好相关的安全工作。《中小学岗位安全工作指南》学校QQ群共享中有,对照自己的岗位任务自行学习后再签订本责任书。
3、各教职工在岗期间(包括上课、集会、课余活动等)是学生安全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必须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学生的安全全权负责。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,将取消安全目标奖,严重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。
4、因教职工主观因素造成的学生安全责任事故,责任人必须负全责(包括法律、经济等责任)。
5、教职工发现事故隐患,必须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汇报,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,切实消除事故隐患。确保我校全年无各类安全事故。
6、学校实施安全事故报告制度。当师生中发生安全事故时,责任人(或当事人)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校领导,同时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,确保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。
7、本责任书有效期至下一轮责任书签订之日。
二、本责任书一式二份,学校与教职工各执一份。
常州市丁堰小学 (签章) 责任人(签名):
学校负责人(签名):
签订日期:2019年 月 日